来源:半岛综合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4-02-07 00:19:16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联合部署、联合执法、联合约谈、联合曝光,层层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预防能力持续增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基层基础持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持续提升。
当前河南省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最大的风险仍然来自“两客一危”、重型货车。从全国和往年河南省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看,都与“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有关。这些事故接连发生,说明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未发现、未暴露或者已发生尚未整治的风险隐患还比较多,有些甚至非常严重。
一是源头隐患清剿不彻底。截至目前,全省“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涉及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隐患的车辆总数15万余辆;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运输企业对承包车辆及驾驶员“包而不管”,甚至有些企业通过承包合同将相关责任转嫁给承包经营者;有的运输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动态监控室不值守、不提醒、不处罚和私自关闭、破坏动态监控系统的问题,导致我省一些重点车辆恣意违法,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特别是县(市)运输企业更为突出;
三是路面管控不严格。部分公安检查站、执法服务站查控不力,“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驾驶人员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特别是夜间违规运行的车辆仍然时有发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及缉查布控系统应用效能还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
四是道路整治不到位。重点车辆通行集中的桥梁隧道、临水临崖、坡道弯道和道路施工等重点危险路段隐患整治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县乡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不到位,问题更加突出。
针对以上安全风险隐患,各市、县和运输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交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持续下降、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的目标,固强项、找短板、控风险,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成果的基础上,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突出做好五项重点工作。
全面清剿源头安全风险隐患。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全省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5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逐车排查,严格落实落地休息、接驳运输等制度。该报废和未年检的营运客车、营转非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要查找到位,依法依规处置。对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和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和5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社会车辆,采取先裁决催办,再移送执行,直至纳入“老赖”名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禁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暂扣、注销状态等手续不合格人员参与营运。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疲劳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以及在高速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责成运输企业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严肃查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向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8种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超过3个月未处理的驾驶人发布紧急提示信息,并将涉及车辆纳入缉查布控系统。要强化查处酒驾、醉驾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机动小分队严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醉驾酒驾违法,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要充分的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收费联网系统等大数据资源,分析研判过境“两客一危”、重型货车规律特点,依托公安检查站、执法服务站和联合治超站点进行重点缉查。要逐步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查处力度,《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对强化治超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地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严格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便衣跟车,实地暗访长途客车是不是真的存在站外上下客、客货混运、人畜混装等情况。要严格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定期或随时调取动态监控数据,对企业动态监控室不职守、不提醒、不尽责和私自关闭、损坏动态监控系统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同时抄告道路交互与通行、安监等部门;要利用GPS数据对疲劳驾驶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处罚到位,并通报交通、安监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不两确保”发车承诺制度,严格出场站安全检查登记;要共同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通行规定,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线运行。
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要全面排查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将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抄告公路建设管理部门,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隧道桥梁、临水临崖、坡道弯道和出口路口等危险路段标志标牌、执法设备和防护设施应有尽有、安全达标。对一时因工程建设措施不到位的,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采取非工程措施,加强路面管控和警示、提示。对整改不到位的山区道路重点路段,禁止七座以上客车通行。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门峡现场推进会精神,已完善的617处高速公路出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90处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和53处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要全部投用,确保质量和效益正常发挥;未建成的798处出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和31处区间测速系统要在保障质量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前全部建成投用。
强化宣传营造安全声势。要依托新闻媒体、交广联盟、“双微”平台,常态曝光、通报典型案例、典型违法和安全风险隐患,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对记分已达到满分的驾驶人,开办满分学习班,强化教育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驾驶人,将所涉及车辆纳入缉查布控系统。要向记6分以上的重点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紧急提示信息。要充分依托省、市、县三级每月25日交通违法曝光日机制,定期曝光事故典型案例、终身禁驾人员、多次违法重点车辆、驾驶人和安全风险隐患突出运输企业。要把这次会议公布的10个事故多发县(市)、50家隐患突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100家隐患突出货物运输企业在省会主流媒体上曝光,促使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落实责任,整改到位。
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与交通运输、安监、教育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层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未取得道路交互与通行运输资格参与非法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坚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发生亡人以上道路交互与通行责任事故的,要及时开展深度调查,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问题突出、责任不落实的客运场站、运输企业,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反法》,开出不少于10万元“大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