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综合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3-12-31 03:16:57
原标题: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9·8”一般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9·8”一般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9月8日6时10分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所属车牌号为渝BL1223的重型自卸货车从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五布方向往双胜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巴南区省道105线公里东温泉镇街上“天体酒店”路段时,与在道路上推着四轮手推车行走的的王书秀相接触,造成王书秀当场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11月6日,接区公安交巡警案件移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由巴南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委、区总工会、东温泉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9·8”一般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了事故经过、应急处置、人员受伤或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解决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杨世剑,渝DBL1223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男,48岁。档案编号:3,准驾车型为“A2”类的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1995年10月6日,有效期到2021年10月6日。
渝DBL1223:重型自卸货车,车辆识别代码:LGHXJG3N1AH033716,发动机号:J1DS2A60408,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月。机动车所有人: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号:PDZA654。
经调查,事故车辆的行驶证、保险等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均未见有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机械方面现象。
现场位于巴南区省道105线公里东温泉镇街上“天体酒店”路段,普通道路、三枝交叉路口。沥青路面,路面完好,路表潮湿,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成立于1994年,为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工业园区H22-4号,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T,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等。
2018年9月8日6时10分许,杨世剑驾驶车牌为渝BL1223的重型自卸货车从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五布方向往双胜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巴南区省道105线公里东温泉镇街上“天体酒店”路段时,与在道路上推着四轮手推车行走的的王书秀相接触。
事故发生后,杨世剑紧急停车下车查看,并拨打了“110、120”,经到场120医生确定王书秀当场死亡。杨世剑现场配合公安交巡警民警共同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渝DBL1223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杨世剑驾驶机动车至事故路段,疏忽大意,未注意仔细观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行人王书秀行走至事故路段,未在人行道内行走,而是在车行道上行走,造成交通事故,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通过对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杨世剑负主要责任、行人王书秀负次要责任的一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杨世剑,渝DBL1223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驾驶该车行驶至事故路段,疏忽大意,未注意仔细观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造成本次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目前,巴南区公安分局已对其立案侦查。
(二)王书秀,行人,行走至事故路段,未在人行道内行走,而是在车行道上行走,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负次要责任。现人已死亡,建议免于处理。
经调查,在本次事故中,暂未发现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及其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不负有责任,建议不予处理。
经调查,在本次事故中,暂未发现作为属地监管部门的巴南区交委及巴南区运管所的有关人员,在履行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事故中不负有责任,建议不予处理。
为了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这次的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特点,建议如下: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服务分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应逐步加强对驾驶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和监督检查,提高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按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