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综合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4-03-04 22:43:36
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2015年省工商流通发展专项“物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启动,申报项目包括: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物流中心项目,物流信息化标准项目,提升发展项目,融资服务项目等5大方面项目,合乎条件的企业可于10月16日前申报。
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项目,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接省内制造业企业的采购、仓储、运输、配送、流通加工等两个环节以上(含)物流服务外包,且2014年度实际承接单家制造业企业外包物流费用达1000万元以上,按达到条件的外包物流费用总额的5%对物流公司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物流中心项目,完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其中2014年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物流运营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60%以上并已开始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按2014年项目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2014年以来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含)我省电子商务公司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按2014年以来的项目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物流信息化标准项目,第三方物流公司2014年以来新投资15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物流信息化建设,并已应用于物流各环节,按项目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以来新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的集物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采用平台软件并接入平台的物流公司达30家以上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根据盈利能力、接入客户数量、平台交易金额等绩效指标,遴选1家物流公共信息示范平台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2014年以来专业性的标准化单位制修订的物流标准化项目并已在物流公司进行推广应用的,给予20万元的经费补助。
提升发展项目,主要针对2015年新获评或晋级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公司。2014年以来本省工业公司剥离物流环节设立的独立法人物流公司,且剥离设立的物流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达500万元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对剥离设立的物流公司分别给予30万元或50万元一次性补助。
融资服务项目,2014年对外提供仓单作为贷款抵押,并提供相应担保服务且年度担保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按2014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给予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融资租赁企业为我省物流公司购置更新货物运输车辆、船舶、仓储设备等物流设施提供的融资租赁额达1000万元以上,按2014年度融资额的5给予融资租赁公司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记者 杨朝楼)